| 关于推荐评选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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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12-19 10:24 文章来源:邯郸市广平县商务之窗编辑部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各县(市、区)整规办,市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:
2005年,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我市继续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。一年来,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“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实施方案”(邯政办[2005]15号)要求,集中开展了“八整治,一打击”活动,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了及时推广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,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决定对2005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。现将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。先进集体,包括各县(市、区)整规办、市直有关部门及职能处(科)室;先进个人,包括各级具体从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人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。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是:组织机构健全,领导高度重视,措施制度完善,整治工作有力,信息反馈及时,协调配合主动;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是: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,深入实际,吃苦耐劳,工作业绩突出。
三、评选办法。先进集体,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,由各县(市、区)整规办、市直各有关部门及职能处(科)室上报工作总结,市整规办根据各级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,提出初步意见,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审定。先进个人,由各县(市、区)整规办、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选,向市整规办推荐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,经市整规办初步审查提出初步意见后,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审定。
四、名额分配。先进集体,全市评选15个左右;先进个人,每个县(市、区)原则上评选1名,最多不超过2名,每个市直部门原则上评选1名,最多不超过2名。
五、奖励。先进集体,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颁发奖牌;先进个人,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颁发证书。同时下发表彰决定,通报表彰。
六、时间要求。各县(市、区)、各有关部门总结、先进个人推荐表(附后)及事迹材料请于2006年1月15日前报市整规办,联系电话:3118179,传真:3119977,联系人:杨连顺、李治奎。
附:邯郸市2005年整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二○○五年十二月八日
邯郸市2005年整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
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 间 职 务
主
要
工
作
事
迹
县(市、区)整
规办、市直部门
意见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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