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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个县(市区)参加林业新政试点
2006-09-01 16:31  文章来源:邯郸市广平县商务之窗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占我省林地总面积50%的集体林地责任主体不明确、经营机制不灵活、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将得到改变,促进造林绿化和森林三大效益的发挥

  “林有其主、主有其权、权有其责、责有其利”的林业新政,将改变我省约占林地总面积50%的集体林地责任主体不明确、经营机制不灵活、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状态,促进我省造林绿化和森林三大效益的发挥。目前,我省集体林业产权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。全省19个试点县(市、区)均已完成集体林面积、资源分布状况的摸底调查,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2006至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,共规划林地面积2003.94万亩,占国土面积的45.7%。

  据介绍,按照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和《河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(试行)》的要求,全省11个设区市、19个县(市、区)都成立了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,均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,并制定了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,对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、目标任务、工作程序、检查验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。其中雄县、冀州等县(市、区)完成了乡(镇)、村《实施方案》制定工作。

  迁西、宽城、乐亭、易县、冀州、景县和承德县等县(市)还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。

  目前,全省19个试点县(市、区)均已完成集体林面积、资源分布状况的摸底调查工作。其中山区规划林地面积1640万亩,占国土面积的69.3%;坝上地区规划林地面积181.34万亩,占国土面积的31.3%;平原地区林地规划面积182.60万亩,占国土总面积的12.7%,均达到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规定的山区、坝上、平原森林覆盖率分别不低于50%、20%和12%的林业用地面积控制指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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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改革的范围: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。

  改革的重点: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宜林地。已划定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暂不列入改革范围。权属存在争议的,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措施,组织和督促当事人通过协商、行政处理、司法裁决等办法解决争议,争议解决后再列入改革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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